缓交诉讼费申请书
申请人:崔某某,男,汉族,居民,生于1990年3月6日,住章丘市普集镇北某某村。
请求事项
申请缓交诉讼费27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章丘市某某工作站、中国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丘支公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即2012章民初字第某某号)贵院现已受理。由于申请人受伤后多次住院,仅治疗费用已经花去15万余元,家庭已经负债累累,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家庭十分困难,特向贵院提出以上请求。
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申请人: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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