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根据法律冷静处理
2011年8月1日,王某驾驶重型货车与钟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钟某驾驶的轿车侧翻在马路下边的沟内,现场是一片狼藉。发生事故后警察和救护车迅速赶到了事故现场,经过医院的检查,所幸轿车内的钟某及其对象还有2周岁的儿子没有大碍。钟某及其家人出院后双方曾就事故处理多次进行了沟通与协商,而且双方的车辆都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双方协商后走保险就可以,但是双方都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最终导致了协商不成。
2011年9月份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后,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钟某也将对方的车辆进行了财产保全,开庭时,双方仍固执己见,期间经过多次协商调解,保险公司已经基本同意调解,但王某确始终不同意,并坚持对钟某的车损鉴定要求重新鉴定,最后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基本都支持了钟某的诉讼请求。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当报警,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的协商,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先找律师咨询。像本案中的钟某和王某人员受伤不重,如果双方都能退一步,事故应该早就能处理完了,走到今天这一步,即浪费了时间,也浪费了金钱,在庭审中王某如果同意调解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将商业险赔给钟某,但是确因为王某不同意只能是王某在赔偿钟某后再到保险公司去索赔,双方为此还要再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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